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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发展市场经济、治理腐败必须处理好的重要课题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,党员、干部既要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,主动排忧解难,又要坚守廉洁底线。”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,严肃查处政商勾连腐败。要深入把握“亲”“清”辩证关系,推动构建亲而有度、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,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把握“亲”“清”内涵,筑牢思想根基。“亲”与“清”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。“亲”,体现的是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与担当精神。“清”,则划定了政商交往的边界与底线。在与企业交往中,必须警惕和防止两种错误倾向:一种是“清”而不“亲”,以“划清界限”为名,对企业正当诉求漠不关心、消极回避,该办的事不办,该提供的服务不提供;另一种是“亲”而不“清”,打着服务企业的旗号,勾肩搭背、公私不分,甚至搞利益输送、暗箱操作等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通过常态化纪法教育、典型案例剖析、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“亲清”内涵,既心怀热忱服务企业,又保持清廉政治本色。
明晰政商界限,促进清而有为。围绕推进重点项目、优化行政服务、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,研究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,明确鼓励什么、反对什么、禁止什么,使干部在与企业打交道时做到“有章可循”,提升履职针对性、精准度。畅通沟通渠道,开展“访企业、解难题、促发展”活动,健全完善挂钩联系、定期走访、专题座谈等制度,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,确保企业呼声能够及时顺畅传递,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。深化运用“群众点题、部门答题、纪委监督、社会评价”机制,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,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。
严格监督执纪,推动亲而有度。强化日常监督,将规范政商交往、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,通过调研走访、列席会议、专项检查等方式,及时发现职能部门在服务企业、执行政策、落实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突出重点监督,紧盯工程建设、招投标、项目审批等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,严肃查处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、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等破坏“亲清”关系的违纪违法问题。同时,做好查办案件“后半篇文章”,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,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、开展专项整治、督促建章立制等方式,推动职能部门补齐短板、堵塞漏洞,实现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。(罗水河 作者系福建省泰宁县委常委,县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)